2014年,供销总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公开信息。根据上级要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照《检查目录》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1、领导重视,专人分管。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社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我社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组成员、总社副主任潘振宇为直接分管领导。 2、责任明确,人员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社办公室虞群峰同志为具体经办人。 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1、抓好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供销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凡属我社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发生科室提交总社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查后,报分管领导进行确认、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我社认真落实人员参加,未发生缺席现象。 2、抓好执行,推进工作任务完成。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条例,供销总社编制了《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我社将公开的信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通过公文便函按要求报送至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3、抓好监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总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下属企业定期报送工作动态及业务信息,对上报的信息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研究讨论,确定上报的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对上报信息不够的企业要求及时上报并进行批评教育。针对我社制发公文未注明是否公开的情况,抓好监督。 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供销总社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网上公开地址为:“中国海宁”门户网站(www.haining.gov.cn)。指定地点为: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地址:海宁市洛隆路234-1号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573-87503362。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微博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2、利用平台公开信息。充分利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平台公开信息,今年,我社共公开政务和党务信息共计62条。 四、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1、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按照要求,总社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计划总结及其他要公开的信息。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根据《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应公开的内容,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凡属我社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发生科室提交总社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查,并报分管领导进行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供销总社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科室为: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573-87503362。通信地址:海宁市洛隆路234-1号,邮政编码:314400。2014年度供销总社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所以没有处理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总社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经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公开。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防止涉密信息公开。 2014年度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按季度报送的信息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不全面,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重视。供销总社在下一年度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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