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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13-47840 发文机关:国土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08-07 10:53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所属栏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国土测绘规划院收费项目

海宁市国土测绘规划院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测绘费

二类地区,

标准为28.4万元/平方公里

财综[2001]94,

国测绘财字[2002]3,

浙价服[2012]194

浙价服[2013]86

1、对企业提供定线、放样服务,按规定的标准降低30%收取([2012]194 ,2014814日);

2、其它测绘,按浙价服[2013]86号收费标准的80%执行。

20134

举报电话:海宁市物价局12358  海宁市财政局87233525      海宁市监察局87288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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