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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5 1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zfxx.haini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联系电话:0573-87288739)。

一、概述

2015年,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应急,加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频率,构建手机线上平台,重点公开与企业发展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

(一)通过海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企业发展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局网站也公开了部分相关的部门信息。

(二)强化信息发布频率。及时发布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编发通知公告、科室动态、经信动态等信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社会舆情。深化“连心结对”、服务转型发展活动,搭建“企情e点通”手机APP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赴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政策宣讲活动10场次,帮助企业梳理政策、厘清政策。通过浙江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及时回复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5年度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数6条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外网)主动公开信息119条,主要包括经信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批事项等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发布微博243条信息,微信241条,编发手机短信130次共计2025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接到要求查阅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科室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完善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同时,积极落实网站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处理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通过打造一支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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