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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4 11: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15年,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全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重点,按照“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各项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全面打造 “阳光卫生计生”。现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措施

2015年,市卫生计生局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5条,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无因不公开、公开不全等引发信访、诉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群策群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职能改革,及时调整分管领导,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海宁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海宁市卫生计生信息网站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海宁市卫生计生信息网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海宁市卫生计生信息网信息安全制度》、《海宁市卫生计生信息网应急条例》、《海宁市卫生计生信息网维护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公开审批制、公开承诺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由局办公室统一公开。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为组长的监督小组,按照卫计委《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抓好调整和补充,每年对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在公开内容方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全面公开、稳步推进,把群众、病人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对外公开方面,以社会群众和病患者为对象,公开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信息和卫生行风建设等信息,进一步增加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信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及医疗服务收费等信息作为卫生系统重点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在内部公开方面,各项议事决策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对涉及人事、采购、基建等重大决策,一律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办公系统、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人事决定、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经费开支等情况。

五是创新公开载体。在局机关、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显眼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把卫生计生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办事程序、审批程序、政策依据、所需资料、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及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等市民群众关注的信息充实到公开内容中,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卫生工作的有关情况。局机关、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门户网站,提供行政审批、人才招聘等、专家介绍、医疗服务价格、防病知识等信息,方便社会群众查询,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功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开设公众微信平台,向群众定期发送有关信息,达到便民实用、加强沟通的目的。建成启用健康海宁APP,市民通过手机就能查询健康信息。

二、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一)公开部门职责。借打造“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完成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责边界梳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现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和人事等重要信息等。

(二)公开“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卫生局门户网站设置“阳光用药信息公示”专栏,每季度公开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阳光用药”14项重点指标,已累计公开18次,其中2015年3次,并同步在“海宁阳光工程网”公开。

(三)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各医疗机构通过门诊收费清单、住院一日清单向每位患者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并利用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载体滚动公开主要药品和检查费用。

(四)公开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自2014年1月17日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计生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情况。一是开设“单独两孩”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做到第一时间答复。二是多方宣传做好政策引导,编制《海宁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宣传提纲》,通过海宁电视台、海宁日报、海宁广播电台等市级主要媒体专题宣传。三是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设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五)公开个人健康信息。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建成大健康数据平台,发布启用健康海宁手机APP,率先实现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对公众的开放,海宁市民市内门诊、住院、体检等8项健康信息实现一键查询,家人健康可随时关注,7月底发布以来,已绑定注册用户2万余人。

(六)公开规范性文件。2015年度我局共起草并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性文件3件,文件均通过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

(七)公开其他重要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开人事招聘、财政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法定传染病按要求上报全国直报系统,按权限由省卫计委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传染病疫情通报。

2015年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网站普查工作。对各类相关网站内容进行多次全面梳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公开渠道,将局办公室设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市民群众对所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政策,可以申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在海宁市政务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流程和监督办法,方便群众申请。2015年度,我局未受理相关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五、2016年度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规范政工作机制。完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等信息,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加强网站建设,完善参数设置,拓展公开内容,落实日常运维,增强信息服务功能。加快健康海宁手机客户端APP功能开发,使广大市民通过手机了解掌握更多卫生计生信息。

(四)进一步落实重点内容公开。加大对群众关注点较高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理顺工作机制,调整考核办法,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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