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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气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4 16: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海宁市气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zfxx.haini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气象局联系(地址:海宁市伊桥管泾港45号,联系电话:0573-87210125)。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健全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配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人事信息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概况

主动公开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

2.行政审批

2015年主动公开和更新气象科技服务、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装置跟踪检测费收费减免分类情况2项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3、规划计划

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计划总结共1份。

4.人事信息

2015年主动公开人事任免文件2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开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拓宽。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将重点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补充完善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海宁市气象局

201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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