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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54/2016-48400 发文机关:丁桥镇政府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16-11-03 00:00:00
责任部门:丁桥镇政府  责任科室:党政办
所属栏目:应急管理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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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桥消防及时扑灭民房突起大火
 

1030日上午1104分,丁桥专职消防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位于丁桥镇永胜村二组一栋民房着火,火势猛烈。接到报警后,消防队迅速出动1辆水罐消防车、8名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在赶赴火灾现场途中,消防队员远远地就看见一团浓烟,腾出地面10余米。1108分左右,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后,消防指挥员发现,起火房屋为一栋砖混结构5间平房,经过进一步了解,民房内长期无人居住,目前出租他人作仓库存放有大量橡塑拖鞋原料。内部着火部位位于平房西侧三间房屋内,火势较大,且有蔓延趋势。险情刻不容缓,在立即向市119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的同时,指挥员立即迅速下达作战命名:出2只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延缓火灾蔓延;其他队员负责不间断供水及现场警戒。命令下达后,全体参战队员按照分工快速展开行动:一支水枪在房屋外围对火势进行扑救和控制,另一支水枪深入房屋内部,对民房内部猛烈燃烧的火焰进行压制扑灭。经过近1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随后,消防队员利用锄头、火钩等工具,对民房内部阴燃部分进行彻底消灭处置确保无复燃隐患。1221分,经过1小时多战斗,成功将火灾被彻底扑灭,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

目前,火灾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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