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50/2016-48048 发文机关:许村镇政府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6-12-21 00:00
责任部门:许村镇政府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中心
所属栏目:其他服务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临时居住证核发所需材料及手续流程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登记信息间断不得超过三十天,具体由窗口核查为准)

2、签订海宁市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开具的半年以上的工资证明

3、海宁市社保半年以上且目前还在续保状态证明

4、海宁市半年以上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6、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7、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8、消防检查报告

9、房产所有权证土地证地契证原件复印件

10、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1、三张一寸白底彩照

备注:经办人拿身份证去办理窗口进行查询,窗口工作人员会明确告知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的材料。     

承诺期限:立即办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