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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9/2016-46819 发文机关:市商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16-03-30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财政预决算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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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海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海宁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业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内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扶持政策制订。负责建立商务预报,监测商务运行情况,建立完善商务运行预警机制。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对零售商促销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备案、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审核典当、拍卖、租赁(汽车租赁除外)、汽车报废更新、二手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经营资格,负责特种内贸流通行业宏观管理。负责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经营资质审核及报批等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流通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指导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工作,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的备案和登记,推广新的跨境电子商务方式。

5.负责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

6.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7.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8.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国(境)外非企业经营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按权限审核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的进出口许可。

9.负责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务工作,推进商品认定体系、贸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主体信用评价与运用工作,开发利用市场采购贸易数据、信息,做好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做好市场采购贸易日常服务工作。

10.负责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做好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贸易政策交流与合作。负责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协调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联系境外华人商会组织、社团。

11.负责协调贸促会、检验检疫、海关、市场监管、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指导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12.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宁市商务局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单位海宁市招商服务中心和海宁市贸促会单位预算。

二、海宁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海宁市商务局2016年收入预算1008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8.53万元,占20.52%;财政其它资金补助收入6081万元,占60.32%;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919万元,占19.04%;经营收入12万元,占 0.12%。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海宁市商务局2016年支出预算10080.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006.06万元、教育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0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8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55万元;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1525.02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8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行政运行(01项)事务336.56万元,主要用于海宁市商务局本级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编外合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行政办公用品、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改公务交通费、报刊杂志费、工会活动费、差旅费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事业运行(50项)事务144.48万元,主要用于海宁市商务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编外合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日常办公用品、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改公务交通费、报刊杂志费、工会活动费、差旅费、通讯补贴等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海宁市商务局对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举办海宁春季购物节、消费促进月活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议等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对外贸易管理(04项)271万元,主要用于嘉兴海关驻海宁办事处、嘉兴国检驻海宁办事处上缴经费200万元。拓展国际市场、防范外贸风险、推进出口基地建设等支出7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国际经济合作(05项)15万元,主要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推荐、对外投资风险防范与处置、海宁市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和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前期调研考察等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招商引资(08项)1096万元,主要用于海宁市全市招商资料制作、招商项目包装、举办投资海宁招商活动、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工作、北京潮乡都汇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潮乡都汇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潮乡都汇贸易有限公司和杭州办事处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商贸事务(13款)其它商贸事务支出(99项)133.52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促进发展、海宁市商务促进财政奖励项目审计、办公设备更新维护、档案数字化管理等工作支出。

8.教育支出(205类)进修及培训(08款)培训支出(03项)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年检等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05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6.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作人员和编外合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05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6.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作人员和编外合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和职工大病超额部分医疗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类)医疗保障(05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7.71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合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50.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合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2项)2.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本级和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新人购房补贴。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商业流通事务(02款)其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项)6081万元,主要用于商务促进财政奖励专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款)其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项)1919万元,主要用于商务促进财政奖励专项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71.2万元,比上年下降38.3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海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力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切实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从紧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8.84万元,比上年上升43.28%。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接待、上级部门调研等支出。该项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杭州联络处、北京联络处的预算从今年起划归我局预算口径与去年相比发生了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64万元,比上年上升42.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招商用车、深圳联络处、杭州联络处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该项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杭州联络处、北京联络处的预算从今年起划归我局预算口径与去年相比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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