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海宁市发改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5 15: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发改局 字号:[ ]


根据市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重点内容公开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海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和发改微信上公开信息589条,其中:网站公布444条,微信公布14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均及时予以答复。

2.发改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在本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38条。

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牵头协调落实工商、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推进企业信息公示,目前已经公示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73711条,研发完成“海宁市公民个人信用服务平台”,并已上线,目前访问量已超过26000,查询信用报告3000多人次。

二、工作成效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协助配合工作,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保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科室,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考核力度,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我局要求全局各科室、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强化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将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局内部办公系统等网站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和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各项信息内容,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四是拓宽渠道,丰富内容。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完善,升级后的网站域名更加规范,页面排版更加清晰,网站内容更加健全,信息更新更加及时,成为我局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目前,我局已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内部办公系统等信息公开平台,向外公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项目信息、规划信息、改革信息在内的众多信息,基本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公开内容广泛。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公开发布文件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报送数量、信息录用率等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四、2017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2016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拓宽发布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更新和维护。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项目审批信息、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打造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生产等领域的诚信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充人员队伍,安排专人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维护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对信息保密级别、信息公开方式等的辨别,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0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