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部门: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海宁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130号)精神,为深入开展“硖石街道无欠薪”行动,经研究,决定建立硖石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刚 组 员:蒋东正 高利梅 丁国锋 张银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伟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硖石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处置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蒋东正 副组长:丁国锋 张银炎 组 员:潘孙曙 董伟明 范建林 许新峰 吴建洲 钱 宏 董利新 袁汉平 万 寅 张 弘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4日 附件:硖街[2017]97号关于建立硖石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