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街道)推荐,市农发办集体研究决定,现将拟上报推荐人朱飞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海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11月13日至17日。 反映问题受理电话:0573-87292232 附:推荐人基本情况。 海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拟上报推荐人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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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镇(街道)推荐,市农发办集体研究决定,现将拟上报推荐人朱飞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如有问题,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海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11月13日至17日。 反映问题受理电话:0573-87292232 附:推荐人基本情况。 海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拟上报推荐人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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