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盐官旅游度假区: 为切实做好2017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根据省、嘉兴市防指有关文件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海防汛〔2017〕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3月6日起,开展市级防汛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由水利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成员组成4个防汛检查工作小组,于3月6~9日分别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一)对照2017年海宁市防汛检查工作大纲,检查各镇(街道)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落实情况,涉及七大体系,并随机抽查1-2个村(社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情况分别填写镇级附件1和村级附件2。 1.组织责任体系。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镇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动态更新,镇级防指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2.应急预案体系。督促镇、街道抓紧完成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中相关责任人、水利工程等的更新完善;督促做好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编制,以及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准备工作。 3.监测预警体系。检查镇级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及监测预警设施维护,以及预警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4.安全避险体系。检查危房、简易工棚人员转移情况和出海船只等相关信息,检查镇村级避灾场所情况。 5.应急救援体系。检查镇村级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更新补充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6.宣传培训体系。防汛防台知识宣传计划的落实情况。 7.运行保障体系。防汛防台工作经费落实,管理制度健全等。 省、市防指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和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作为今年汛前必查内容。要求3月底前完成省级平台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危险区人员和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等要素信息的核对录入工作;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绘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考核工作。 (二)检查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及防汛排涝设施的运行与维修情况。对圩区水闸、排涝泵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要求对水闸进行闭闸试车,泵站根据河网水位及时进行试车;检查海塘安全工况、沿海船只及捕鳗设施情况;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汛前未能投入运行的圩区整治在建工程,必须明确应急度汛措施;对市级以上影响防洪排涝抗旱的相关线形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业功能区、集镇、地下车库、下穿式立交孔等易涝区应急排涝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防洪安全。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小组采用听汇报、看现场的方式,重点察看镇村汛前自查中发现的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整改方法。 四、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海防汛〔2017〕1号文件要求,抓紧完成汛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开展检查,于3月10日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防指办。 附件:1.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表(镇级).docx 海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