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边省市发生多起诈骗涉酒机动车驾驶人的新型“碰瓷”案件。1月29日凌晨0时50分许,赵泽民酒后驾驶苏E4B750外籍号牌轿车从金凤凰KTV驶出后,被驾驶苏EN7X20普桑轿车的张伟(男,25岁)尾随。当车行驶至马鞍山路白马泾路口时,张伟故意撞击赵泽民的车尾。在协商过程中,张伟以赵酒后驾车要报警相要挟,要求赵“赔偿”1200元,后赵赔给张伟1200元。 经分析,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1、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 2、作案目标:从饭店、酒吧、KTV等地驶出的中高档车辆; 3、作案手段:嫌疑人员驾驶普桑等低档次汽车尾随从饭店等地附近驶出的中高级车辆,伺机故意碰撞目标车辆,造成一定车损。在双方协商过程中,若发现对方系酒后驾驶,就开出高额赔偿条件要求“私了”,否则就以报警解决相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