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58/2017-32908 发文机关:硖石街道办事处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
所属栏目:工作规则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印发《硖石街道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部门、“四个平台”各协调小组:

《硖石街道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制度》已经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硖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硖石街道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制度

 

为加强网格工作协调和沟通,增强对民情民意的了解分析解决,提高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作用,保障我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和基层治理“一张网”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一张网”工作体系的通知》(硖委〔2017〕34号)要求,建立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制度。

第一条  网格民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可与网格党支部每月党日活动有机结合,于15日召开。如遇专项工作等特殊需要,可临时召开,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第二条  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参加对象: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内兼职网格员、网格信息员(“红管家”)、平安志愿者、“老娘舅”或调解员等网格工作人员,其他党小组长、三小组长、村民(居民)代表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主任分片参加本辖区内网格的民情分析会议。

第三条  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地点:农村一般安排在党员先锋站召开,城市可安排在网格活动点、网格内企事业单位会议室或有条件的信息员(“红管家”)家中。

第四条  网格民情分析会议主要议程:

1.对网格工作人员及其他党小组长、三小组长、村民(居民)代表等通过来访、电访、走访、新媒介、村(社区)以上信息平台流转、交办等途径接收的村(居)民反映、诉求的问题信息和村(居)民直接反映、诉求的问题事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究。

2.明确一般问题信息解决方案和工作负责人。

3.对关乎区域性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信息进行商讨,研究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和工作负责人。

4.对于本网格工作团队无法解决处理的问题信息由网格长通过移动终端(手机)提交至村(社区)平台。

5.对敏感问题统一口径,妥当答复。

6.及时通报反馈前期民情办理情况。

7.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实效。

8.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主题式服务工作内容。

第五条  有关要求:

1.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应以有效落实日常网格民情收集机制为基础。网格长应建立网格工作微信群等信息收集和日常联系沟通平台,将网格工作人员及其他党小组长、三小组长、村民(居民)代表等纳入其中,并通过信息收集和日常联系沟通平台随时掌握、收集、办理、转递、反馈有关网格民情。按照“四必到、五必访、五必报”工作法开展日常网格走访收集民情,即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红白喜事必到,有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访问户有意见必报、发现安全隐患必报、发现不稳定因素必报、发现“两违”现象必报、出现重大变故等事项必报。

2.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请假并征得同意。会议决定的须保密事项,所有与会人员必须保密,确保信息不外泄。

3.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由网格长负责整理存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硖党政办[2017]21号关于印发《硖石街道网格民情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doc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