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十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haini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联系电话:0573-87288739)。
一、概述
2018年,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应急,加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频率,完善手机微信群和APP平台,重点公开与企业发展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办理体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平台建设。落实专人定期在微信公众号“海宁经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按照市府办政务公开要求,在经信局信息公开栏中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布政府涉企信息公开、发展新产能培育新动能、化解产能过剩等信息。
(三)强化信息发布频率。及时发布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编发通知公告、科室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多渠道公开。开展企业走访,发放最新政策汇编,帮助企业梳理政策、厘清政策。完善“企情e点通”手机APP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加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嘉兴经信委、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海宁日报》、海宁电视台等渠道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外网)主动公开信息44条,发布微信95期,在《海宁日报》公布“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1期,公布“低散乱”整治通报3期,设立“奋斗高质量工业强市”等专栏,刊出稿件88篇,中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大会相关信息在新华社、中国蓝新闻、浙江日报、嘉兴日报上发布,品质智造千人大会相关信息在浙江日报上发布。涉及经信动态、重大政策、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事项、奖励公示等各类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12月我局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栏,共有政府涉企信息公开、发展新产能培育新动能、化解产能过剩三个子栏,共发布信息4篇。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8年度我局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13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6件,公开率100%。
五、政策解读
2018年度开展“工业强市政策宣讲月”,在全市组织10场政策宣讲会,参加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篇,通过信访件回复3个关注热点。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件。
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和投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3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停止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和完善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同时,积极落实网站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处理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通过打造一支优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