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由海宁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宁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联系电话:0573-87233165。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高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应急,加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频率,构建手机线上平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重心,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便了群众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情指联勤中心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建立起完善的“四有”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即有领导重视,有场所办公,有专职人员负责,有专门经费保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及人员保障。
(二)落实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印发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全局动态类信息的主要内容、考核办法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局属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落实专人维护网站,严格按照规定接入政务外网,及时收集发布信息,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以及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提高专管人员业务水平。10月10日,组织召开全局信息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报送质量。分管局领导,各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信息工作的内勤参加培训。三是强化保密安全。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7月30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委保密委员会组织的保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保密安全工作。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组织开展多次保密大检查,对全市公安机关互联网网站和公安内网网站进行了逐一排查,有力确保了内网外网不失密、不泄密。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维护公开信息,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定期对窗口警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促使警务活动及时、准确公布于广大群众,有效防止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办事不公形象的产生,有力促进公安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警察形象。二是牢固树立“民生安全是第一警务”的理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了服务群众不够紧密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三是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违反服务承诺、滥用行政执法权等行为加强监察力度,对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软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力推进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受咨询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累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1046余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
(一)信息公开全面。推广“嘉兴公安”和“海宁公安”公众微信号,定期对外发布警务动态,开通自助移车、轻微事故受理、交通违法查询、交通志愿者报名等15项便民服务,实现警务咨讯“微播报”、交通事故“微处理”、警民交流“微互动”。设立公安服务热线“80702110”,主动接受申请人的咨询和预约。出入境、户籍窗口单位实行“5+2”工作制,中午及双休日对外开放,方便群众办事办证。
(二)信息公开及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及时更新本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介绍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浏览。在局领导调动以及中层干部任免后,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详细介绍新任领导的主要信息;在开展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工作时,迅速公开工作动态,及时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及战果;在季末年终,及时上网公布本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重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实时监督。
(三)信息内容规范。积极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对外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布公安部、省公安厅、嘉兴市公安局以及本局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要求,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确保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车管、消防、招标及文件、动态等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格式规范,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规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操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推进。全年,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6件,办理结果全部上网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复议、诉讼和申诉,受到群众好评。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警民交流互动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19年,市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的公安政务工作新模式,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方便公众查询。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探索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基层派出所从事文秘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把握好信息公开的范围,网络观察员及时引导好舆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海宁市公安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