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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5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特别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并下发《2018年度海宁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责任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促进我局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规范公开

1.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保密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信息安全培训1次,专题讨论1次,开展计算机保密检查2次,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为推进政务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切实规范公开行为。认真开展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2018年文件进行详细疏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2018年我局发布了政府文件、部门动态、人事信息等共计220条,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符合公开要求。无水利信息公开泄密问题,没有发生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3.做好重点领域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水利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水利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及时公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时发布防汛防台应急管理信息,共计23条。

三、创新公开形式

1.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涉及需要进入市平台的水利工程的,委托代理公司在市平台对招投标进行公示。与此同时,我局对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及时回应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依照规定进行了答复。及时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办理满意率100%,及时公开率100%。

2.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针对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局积极加以改进,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设立“海宁水利”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进一步增强,共发布微信信息50条。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结合宣传栏、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提高水利信息发布时效,让群众更直接、更便捷地知晓水利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区等主流媒体公开报道水利工作信息,向社会宣传水利惠民政策和政府事实工程等信息。共发布水利微博50余条,新闻报道40余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机构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信息公开数量问题,在严格按照各级信息公开制度的前提下,把好保密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针对机构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局今年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度海宁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2019年,我局将认真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及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2.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3.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办公室要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优化微信公众号,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政务微信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总之,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海宁市水利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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