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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1-15 15: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18年,市卫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积极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和措施

2018年,市卫计局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56条,没有因不公开、公开不全等引发信访、诉讼等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更坚实。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两名,负责海宁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新闻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进一步明确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由局办公室统一公开。

二是监管机制更健全。按照省卫健委《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为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卫健委《2018年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抓好调整和补充,每年年底对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重点工作更突出。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在公开内容方面,对能公开的事项全部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具体工作中,把群众、病人和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在内部公开方面,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办公系统、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以及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人事决定、采购基建、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对外公开方面,以社会群众和病患者为对象,公开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信息和卫生行风建设等信息,并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信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及医疗服务收费等信息作为卫生系统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加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公开载体更集约。在局机关、医疗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显眼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把卫生计生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办事程序、审批程序、政策依据、所需资料、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及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等市民群众关注的信息充实到公开内容中,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卫生工作的有关情况。2018年4月,局机关信息并入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在以往基础上,新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3个信息公开项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门户网站,提供行政审批、人才招聘等、专家介绍、医疗服务价格、防病知识等信息,方便社会群众查询,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功能。发挥自媒体作用,市级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公众微信平台,解读卫计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二、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一是公开资源配置信息。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等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复文件、设备目录等信息,健全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管理公开,对部门预决算、绩效考核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公开,按要求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及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专门设置政策法规科。根据“三定方案”重新梳理调整“四张清单”,18项行政许可权力、53项行政处罚权力、3项行政强制权力、1项行政征收权力、2项行政给付权力、1项行政裁决权力、1项行政确认权力、4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部门职责,25项目部门职责边界、1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7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37项直接公共服务事项,列入政务网公开。在政务网站上实时公开行政许可情况,包括卫生行政许可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情况、投诉电话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公示行政审批信息公示3272条,公示率100%。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等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31起。

三是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阳光用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等信息公开力度。每季度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告公示栏公开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阳光用药”14项重点指标。各医疗机构通过门诊收费清单、住院一日清单向每位患者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并利用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载体滚动公开主要药品和检查费用。

四是公开医疗卫生健康大数据。建成统一功能及标准的由健康海宁APP+微信公众号组成的区域健康信息查询矩阵,打造集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旗下新媒体于一体的“健康海宁”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实效。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注册使用用户达到10.93万人。

五是深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委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突出做好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医疗便民惠民政策举措,让老百姓更好享受改革成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宁市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微文177篇,关注人数21601,比往年同期增加19.68%。

六是公开规范性文件等。2018年度我局起草并由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关于公布享受市医学助学金奖励高等院校(非“211”、“985”大学)目录的通知》),已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法定传染病按要求上报全国直报系统,按权限由省卫健委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传染病疫情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公开渠道,将局办公室设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市民群众对所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政策,可以申请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在海宁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布联系电话、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流程和监督办法,方便群众申请。2018年度,我局未受理相关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五、2019年度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完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基层的督促和指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落实日常运维,增强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信用管理平台,并结合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强化部门联动,为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息查询服务。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内容公开。加大对群众关注点较高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财政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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