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紧紧围绕审计工作的开展,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以依法审计、阳光服务为目标,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海宁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1)在政务信息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98条。 (2)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次,为向人大汇报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3)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4)无行政复议。 (5)无行政诉讼。 (6)无举报投诉件。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政策文件、计划总结、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审计公告、财政预决算等方面,2018年除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机关未授权信息公开的项目外,基本实现了所有审计项目结果向社会公开,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7项。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情况,2018年有3家被审计单位通过门户网站等主动将审计整改结果向全社会进行公告。较上一年公开力度有所加大。 (一)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力,政务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改进。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局对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增加一名干部主要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新到岗干部进行了培训并学习了相关的条例和制度。同时,我局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到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形成层层把关、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二)做好网站迁移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根据上级要求,今年5月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海宁”)栏目整合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海宁门户网站新闻上,及时更新我局的审前公告和审计结果公告,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设置,包括政策文件、计划总结、公告公示、人事任免等9个栏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 (三)强化监督制度,注重政府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和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我局的重大决策都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决策前的社会通报、公示,并在决策后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确保政府信息生成后及时在上网公布,局加强了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办公室严格把关,对各责任科室下发的各类文件,一律在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印发的同时上网公布。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密切与审计业务紧密结合。在年初立项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市府办、市人大和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广泛征集项目立项的意见建议。2018年,除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外,有7个项目是经市府办、市人大、市财政等部门委托、交办,作为单独的审计项目立项或作为专题审计内容结合在其他项目中。项目实施时开放公众投诉和交流渠道,每个审计项目进点时均在被审计单位主要入口处张贴审计项目公告和审计人员纪律公告,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投诉意见和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建立公开长效的整改督查机制,市府办连续第三年发布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各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落实,11月王建坤常务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作了整改工作报告并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长效整改。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今后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集中时间大量公开的问题。三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工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不够广。 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培训,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主动定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落实责任,增强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3)进一步梳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努力扩大政府公开信息的力度。 海宁市审计局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