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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4 11: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 字号:[ ]


2017年,市文体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使得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工作成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市文体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筹做好信息公开、舆情处置、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工作。工作机构明确,有稳定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处理以上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在拟文时标注“公开”,经局领导和有关科室保密审查后,才能对外公开,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密。三是建立对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3.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一是通过中国•海宁门户网站发布。二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文体”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特别是借助大潮网、海宁晓得伐等新媒体资源,做好政策解读、新闻报道等公开工作。2017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3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281条。

4.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按《条例》、《暂行办法》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5.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解读稿件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通过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17年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文体”向公众发布《民法总则》政策解读稿件,及时让群众知晓。同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第一时间接收处置回应,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市文体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存在问题

2017年,市文体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不够广、达到率不够高;政策解读回应的渠道方式不够多样。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举措

2018年,市文体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强化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有关文化体育的信息服务。

1.及时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时、全面。

2.扩大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受众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充分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和海宁市民情直通车平台作用。由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海宁市体育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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