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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件

发布日期:2018-11-06 15: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新居民事务局字号:[ ]


名 称: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答复件
答复情况:

怀华培等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不符合国家独生子女政策的外来务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建议”由我单位主办。经与市教育局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居民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计划生育等6个前置条件,参照嘉兴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相关要求制订,嘉兴各县(市、区)执行统一标准。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中,对新居民实行计划生育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同步动态调整:即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为不符合参加积分管理类型;在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依法生育二胎的,认定为符合参加积分管理类型。因此,不存在因政策衔接问题导致新居民无法参加积分管理的情况。

二、关于新居民服务政策。根据嘉兴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实施流动人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流动人口即新居民管理服务方面明确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严格居住证相关政策管理,全面梳理现有政策,防止福利与周边差距过大。因此在目前工作形势下,应坚持应有工作标准。

三、关于新居民人才子女的入学办法。我市为各镇(街道、开发区)重点企业优秀新居民人才的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核定安排。

四、关于2018年新居民子女招生安排。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为:总招生1459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7788人(新居民子女1831 人,占24%),初中一年级6802人(新居民子女1026人,占18%)。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

  

 

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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