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通正、释仁觉委员: 你们好!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你们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控制过度检查,提高医生临床诊疗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对医疗需求的提高,现在医院的检查次数和项目增加较多,合理医疗已成为群众近几年讨论的热门话题。现在到医院去就诊,验血、拍片等是非常方便的事情,通过检查,既可以预估疾病的严重、发展程度、排除疑似疾病,又可以明确诊断、为治疗提供帮助,甚至通过检查发现一些严重疾病的早期表现、及早治疗。但随之而来,小病大查、重复检查、非针对性检查等一系列问题也浮出水面,一方面这无疑加重了人们的就医负担,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不同程度的医疗资源浪费,甚至还有“以查养医”之嫌。当然,必要的检查肯定是需要的,但要求合理检查、有针对性检查。为此,针对本次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控制非必要性检查,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一、强化医疗机构补助机制,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 2012年,我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发布《海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试行)》(海医改领〔2012〕1号),文件要求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对医院基础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办医、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方面进行补助,为医院整体实力的不断提升、医疗设备更新和医护人员相关待遇提供保障,保证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二、完善医疗纠纷处置途径,合理处理医患纠纷 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是关系到患者切身利益和医院长远发展,也是社会安定繁荣的大事。我市较早就意识到成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构的重要性,目前,我市医患纠纷处置有多种畅通的渠道。2009年,市司法局、卫生局联合制定发布《关于成立海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海司〔2009〕39号),成立“海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法律专家、医学专家和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以第三方独立的姿态负责调解医患纠纷,为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或参与疑难纠纷调解。至此,海宁市医患纠纷调解体系越发成熟和完善,形成了以双方协商为基础、海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纽带、上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为权威的调解体系。除此之外,患方也可以直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医患双方可以选择合适的途径调解,司法途径等多种渠道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疾病诊疗标准,从严处理不法行为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严禁医院绩效分配中医务人员收入与开单提成挂钩,医生对疾病诊疗行为的规范也一直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者的重点工作。市卫计局要求各级医院按要求开展实施“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工作,临床路径是针对某一疾病按照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开展规范诊疗;处方点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处方的规范性和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通过“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工作,规范了疾病诊疗程序,相当程度上遏制了医生的过度开单现象,另一方面,对于医生“开单提成、拿回扣”等非法行为零容忍,多次组织开展督查。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表示医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于非法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视其轻重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记过、停止执业、开除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四、做好医学继续教育,提高医生诊疗水平 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学生从学校毕业踏上社会工作后提升医学知识和技能操作水平的主要方式。医学生进入医院后必须到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同时我局和各医院鼓励医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对于外出进修、在职研究生学习、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学习班、发表医学论文、出版医学著作、申报科研课题和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等等方式都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以提高医生参加医学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五、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满足患者知情选择权 医疗行为是一个双向行为,医生有义务告知患者病情和诊疗方案等信息;患者也有权力知晓病情和决定下一步检查和治疗。我局和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每年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对群众医学知识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健康宣传手册,发布健康海宁APP,微信等新媒体推送,广播电视投放健康教育广告,电子滚动屏幕等多种措施普及疾病、预防知识等,大大提高群众对疾病诊疗知识的认识,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预防治疗作用 中医药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门医学学科,一直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的瑰宝,发挥好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作用也一直是重点工作。2016年海宁市成立中医药工作指导中心,海宁市中医院作为三级乙等中医院是我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制定高血压病社区中西医结合干预方案、糖尿病社区中西医结合干预方案、社区重点人群中医药保健指导文案等,负责基层医疗单位中医专科特色科室培养、中医药临床操作技能培训,指导、推进基层单位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的开展。全市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均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中医药养生知识宣传普及和适宜技术推广。2017年海宁市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我市的基层中医药推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基本形成以海宁市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海宁人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极大提升了海宁人民的中医药养生意识和身体健康水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相信你们的每一次意见建议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是一个新的起点。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吴轶思,联系电话:87017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