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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8/2018-52229 发文机关:市农经局(市农办)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18-03-08
责任部门:市农经局(市农办)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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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三农”战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嘉兴“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并基本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34.56亿元,可比增长2.3%;实现农业增加值23.19亿元,可比增长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661元,增长8.1%,收入绝对值已连续第七年位居嘉兴第一。据省最新公布排名显示,我市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分别位居全省第十和第五,均居嘉兴首位。

一、2017年工作成效和亮点

(一)加快转型升级,农业质量效益又有新提升

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化“两区”建设,全面完成1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总任务;全年粮食总产量达15.80万吨,增长12.6%。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全市食用菌种植超800万棒,预计产值超5000万元。积极发展农家乐及休闲旅游业,成功创建省级农家乐示范点、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各1个,新增民宿经营户9家。2017年全市农家乐营业收入达到2.3亿元,同比增长19.0%;成功举办海宁市第七届农博会。

2.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成功引进了“现代化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和“海洲凯普田园综合体”2个较大农业项目。全市全年新增农业招商引资投入2.55亿元,完成一产有效投入9.2亿元。深化院士合作,实施农技人员上挂农科院脱产锻炼三年计划,首批6名农技人员顺利完成学习锻炼;省农科院的“桑黄高效工厂化人工袋料栽培技术”在我市宏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同时,引进了农科院多个蔬菜新品种在我市进行了示范种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同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和海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各1家;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人。

3.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监测和防治,组织实施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推广肥药减量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年减少不合理化肥用量331吨,减少化学农药用量17.38吨。成功创建省美丽牧场1家。开展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推广鱼虾稻共生生态循环新模式700亩。成功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全市518家规模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信息库。新制定海宁地方标准2个,新申报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3个、绿色食品4个。完成农业“两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

(二)打造精品亮点,美丽乡村建设又结新成果

1.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造实现精品化。进一步提升“果园飘香富农路”、“桑田绿韵宜居路”、“农耕文化体验带”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完成沿线环境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和农房立面改造等项目建设,同时在每条风景线选择5-6个产业和文化特色明显的村庄,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要求进行重点设计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精品点。新启动西部“花海布艺小康路”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新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镇1个,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4个。

2.星级美丽乡村建设迈向景区化。全市累计建成一星级美丽乡村170个,三星级美丽乡村31个,五星级美丽乡村12个。不断健全长效督查管理机制,对12个村启动或实施了摘(降)星机制。扎实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9个村被评定为省A级景区村庄,5个村被评定为省AA级景区村庄,丁桥新仓村和周王庙云龙村被评定为省AAA景区村庄。提升平原绿化珍贵化和彩色化水平。完成去冬今春平原绿化造林面积5090亩。新种植珍贵彩色树种15.3万株,创新建立珍贵树种市镇村三级养护机制。成功创建省森林城镇和省森林村庄各2个。

3.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步入整洁化。2017年5月,在嘉兴率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受益农户13余万户。在2017年8月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交流,浙江日报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题宣传报道。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和资源化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全年共收集田间废弃物144吨,清除田间垃圾1060吨,改造设施大棚1.37万平方米,改造生产管理用房4763平方米。

(三)勇于探索创新,农村改革发展又获新突破

1.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全市37.55万亩承包地测绘,全市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5.01%,工作质量和成效得到了省和嘉兴的高度肯定。在2017年8月24日的嘉兴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我市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作了典型交流发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6.47万亩,流转率67.62%。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全年为农户办理抵押贷款25次,贷款金额2210万元。

2.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全国改革试点,为嘉兴唯一,并以此为契机,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机制。一是在产权交易上有突破。在全国首创开展村股份合作社股权公开交易。去年年底,我市海洲街道东长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五保户消亡等收回的4500股股权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4500股最终总成交价额53564元,平均溢价率达到11倍(其中最高溢价达17倍)。二是在分红上有突破。2017年新增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分红,全市分红的村累计达28家。三是在“政经分开”改革上有突破。新完成“政经分开”股份合作社5个,实现25个农村社区“政经分开”全覆盖。

3.加强推进强村富民工作。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累计启动村经营性物业101.29万平方米,消除了经常性收入70万以下的薄弱村,全面完成第六轮村集体经济扶持三年总目标。农村“三资”监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省首创成立农村“三资”监测中心,开展了村级银行账户和不规范合同清理。认真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新认定低收入农户2729户、5214人,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了《海宁市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增收扶持方案》,对低收入农户实施精准扶贫。努力提升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全年完成农民培训1.3万人,为嘉兴下达任务数的2.4倍。

(四)强化管理指导,“三农”服务水平又有新提高

1.切实加强农业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先后组织实施了“科普早市送法下乡”、“农业法治宣传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巡查等普法活动,同时通过微信平台、举办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对涉农法律法规开展广泛宣传。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项目法制审查机制和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办理。加强对涉农违法行为的打击。全年共办结农业行政案件30件,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出现。其中《李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案》被评为海宁市“十佳说理性行政处罚案卷”。

2.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做好农机、渔业、农家乐和森林消防、农村废弃沼气池安全处置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2017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加强动植物检疫,全面落实重大动植物疫情综合防控措施,2017年全市未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3.切实加强为农服务。多次组织开展农技下乡咨询活动,建立了农技人员联大户、联基地的包干服务指导机制。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主推品种63个,主推技术38项,主推农机具4大类,成功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411户。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进一步拓展。开展梨种植保险试点,新增了农机保险,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险种达12个。审批服务全面优化。53项涉农行政许可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同时全部开通网上申请,可实现“零跑腿”。认真做好了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机服务等工作。 “情系三农”服务品牌成功入选我市直属机关第三批服务品牌。

(五)争做五事干部,农经队伍精神面貌又有新气象

1.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申领党风廉政建设个性任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和党委会,做到重大事项一律上会集体讨论决定;强化政务党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正风肃纪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廉洁教育,建立和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做到不踩“红线”,坚守“底线”。2017年我局党建阵地被列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建设工作会议的现场观摹点。

2.不断强化文明机关建设。出台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制度,建立摄影、书画、花卉等7个兴趣小组,顺利完成了工会换届。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机关文化节、机关运动会、“读书月”、家规家训书法比赛等活动。今年我局获得市第十一届机关合唱大赛一等奖和市机关舞蹈大赛银奖等集体荣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市治水剿劣、垃圾分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联镇挂村、社区结对共建、两富同行等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3.不断强化局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五事”干部主题教育,举办“勇立潮头话担当”微党课、“五事干部”大讨论,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努力打造农经铁军。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推出50个岗位进行中层竞聘上岗。加强局效能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效能综合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狠抓局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对不合理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在全局营造了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嘉兴工作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盯“强、富、美”总目标,以“农业产业提升、品质乡村打造、农村改革深化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力争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增幅1.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7.5%以上。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强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实力乡村建设

1.实施产业结构优化战略。一是搭好平台。积极推进“一区一镇”建设,促进生产要素、资金、技术向“一区一镇”平台集聚。二是强化招商引资。紧盯高效、生态农业项目,争取新增招商投入不少于2亿元。三是提升产业。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推进花卉、苗木、水果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用现代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加强农家乐和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培育,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农业主体申报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努力培育海宁市域农业公共品牌。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促进我市农产品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开展“农安海宁”智慧监管。扎实推进农产品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抽检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3.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肥药减量工程,极推进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监测及防治,努力改善耕地质量。提升畜禽废弃物和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施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组织实施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继续推进美丽田园建设。

4.实施科技强农战略。一是夯实农业物质装备保障水平。积极开展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继续实施农业园区和林园地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努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应用。二是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深化院市合作,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继续选派农业专技人员到省农科院煅练。三是做强农业主体保障水平。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创客”等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

(二)聚焦品质品位,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1.启动实施星级品质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打造“江南品质乡村”为目标,围绕“全域美丽”发展思路,进一步巩固、深化星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开展一星级、三星级和五星级品质乡村创建。通过品质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生活、发展、文化和创新品质,促进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海宁乡村振兴步伐。

2.争创省美丽乡村示范县。以建设大景区、大花园理念继续抓好“果园飘香富农路”、“农耕文化体验带”、“桑田绿韵宜居路”和“花海布艺小康路”等4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的建设提升,高起点、高品位规划设计沿线特色村庄,新打造一批省级景区化村庄,打响乡村旅游品牌,积极争创省美丽乡村示范县,促进美丽经济发展。

3.持续抓好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全面动员广大村民共建美丽乡村。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以党建+美丽乡村,推进村民自治,创新管理方法,保障创建工作的可持续性。

4.不断提升平原绿化建设水平。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继续实施绿化造林工作。计划新增及提升平原绿化面积5000亩、新种植珍贵树种14万株以上,新创建省森林城镇1个、省森林村庄2个。

(三)坚持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活力乡村建设

1.全力做好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围绕改革试点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统筹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七大重点改革内容,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初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海宁经验”。

2.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加快完成承包合同签订扫尾工作,全面开展承包权证的发放。进一步完善全市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及档案整理,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3.启动新一轮强村计划。出台《关于海宁市第七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强村计划”的意见》,把全市所有村列为扶持对象,进一步科学确定重点扶持村对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和建立兜底保障机制,通过发展经营性物业、多渠道创收、规范管理资产等途径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19年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常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100万元和50万元以上。

4.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增收扶持方案,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增加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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