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概要:海宁阳光科技小镇地处海宁市袁花镇北部,规划四至范围为:北至横一路,南至龙山路,西至袁硖港-硖尖公路,东至果园路-硖尖公路。规划面积约3.49平方公里,位于苏州、杭州、上海、宁波2小时经济圈内,交通便利,区位优越。 规划定位:立足“阳光科创+智造应用”的主题特色,小镇将围绕“创新阳光科技、发展阳光产业、感受阳光生活、畅享阳光旅游”主线,聚焦“阳光研发领跑区,阳光智造示范地,阳光惠民新城镇,阳光旅游体验点”四大功能定位,努力打造成为我省“产、城、人、文”四位一体型的高端装备制造新引擎。 产业导向:通过袁花阳光科技小镇建设,以光伏、光热、光电高端制造产业为主导,提升产业发展创新能力。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规划实施后规划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企业工艺废气,企业工艺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企业生产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提高区内生活污水的纳管率,改善区内水环境质量,所有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尖山污水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不大。区内各企业在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的基础上,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规划区噪声源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和建筑施工。 (4)固废:规划区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前者主要进行资源化利用,后者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清运。只要加强收集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废水: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纳管率,要求所有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尖山污水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工业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防渗。继续贯彻“五水共治”,改善区域河道水质。 (3)噪声:加强对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只要按照要求采取妥善的控制措施,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提倡废物再利用,一般固废以回收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须妥善处置,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须申报登记,暂存地须采取防渗漏措施,按环保要求进行暂存,需要转移的必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区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是新成立的省级特色小镇,目前已形成以光伏为特色产业的发展格局,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定位,规划实施后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不大。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建设、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则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规划有序开发建设方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海宁阳光科技小镇周围及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公众对本规划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2) 公众对本规划区内配套环保设施的完善建议; (3) 公众对本规划实施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4) 公众认为本规划实施后受哪方面环境影响较大; (5) 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时间内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规划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可奇 地 址:海宁市袁花镇南街路318号 联系方式:0573-8750369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大学 评价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 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楼129室 法定代表人:吴朝晖 邮 编:310027 联 系 人:何云峰 联系电话:0571- 88982898 传 真:0571- 88982898 电子信箱:yfhe@zju.edu.cn 3、环保主管部门: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3- 82512233 当地环保部门:海宁市环境保护局袁花分局 联系方式:0573- 87287261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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