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海宁市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快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改革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海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凡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含工商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事项),受理和出件均可统一到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破解商事领域痛点堵点,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核、一次办结出件”。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探索推进网上网下融合办理,努力推动“一次不跑,事事办好”。 二、基本原则 (一)自主选择,需求导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实现审批业务“全科受理”、后台部门协同办理。申请人可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自主选择单办或通办,通办窗口和审批部门按照企业需求提供审批服务。 (二)着力创新,精简便民。对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系统筹划、分类整合,坚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能联尽联,以“减证”促进“简政”。 (三)规范统一,流程再造。积极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融合,整合业务、人员、职能、部门等审批资源,发挥整合通办机制优势,再造办事流程,做到科学高效,纵深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网上网下,一体推进。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涉企证照一窗受理平台和联办平台的开发,实现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网上网下同步推进。各部门积极主动推动有关审批事项的整合联办、数据共享,建立网上信息推送、接收、反馈的通办工作机制,促进信息互通、业务协同、效能提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将“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证照联办”改革统筹纳入涉企证照工商通办范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涉企证照有关事项,摸清底数。通过“证照分离”,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清理规范涉企证照事项。扩大“多证合一”事项范围,将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整合的备案、审批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证照联办”,目前难以实现“多证合一”的审批事项,通过证照联办,达到“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对涉企证照工商通办事项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纳入一批。 (二)精简整合,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设立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负责有关事项的窗口受理、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精简整合涉企证照有关的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完善受理、办理和办结管理制度,公布办事指南,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申请事项“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三)互通共享,加快涉企证照信息化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广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提高网上申报的便捷性,推动涉企证照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四)科学管理,加强涉企证照审批队伍建设。加强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科学设置窗口数量,合理安排窗口位置,配足配优服务设施。做好人员整合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化、持续化的业务培训,推进多岗位交流,落实首问责任、痕迹管理、规范答复等制度,增强服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打造“全科受理”的审批队伍。 (五)动态追踪,提高涉企证照改革实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各有关部门对涉企证照工商通办工作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升,提高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改革的实效。 四、工作流程 (一)一站导办。建立涉企证照工商通办一站导办机制,申请人在办理涉企证照时所有事项的信息咨询、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均可在涉企证照工商通办导办台一站获得。 (二)一窗受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有综合受理窗口的基础上,设立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实现“全科受理”。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有关事项时,根据需求自愿向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申请,并一次性提交有关材料,窗口对材料核查通过后予以受理。 (三)一套材料。各有关部门对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有关材料进行精简整合,相同信息“一次采集”,减少重复材料提交,实行“一套材料”申请。 (四)一次告知。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批流程;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全部材料,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承诺“容缺受理”。 (五)并联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联办事项,由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通过内部人工流转的方式实现。对纳入“多证合一”的事项,工商登记完成的同时,实现数据共享。 (六)依次发证。各审批部门完成后台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根据实际和企业需求,由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依次审批发证,原则上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让群众少跑腿。 (七)资料归档。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窗口负责办事资料收集、整理、扫描、上传、归档等工作。各审批事项档案按照部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前期调研阶段(2018年8月1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电政办及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调研,梳理明确涉企证照工商通办事项目录、办事流程、业务整合等,报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实施。 (二)实施准备阶段(2018年8月20日前)。对工商通办事项、材料、窗口进行物理归集,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办事指南、材料清单、办事流程的编制,完成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完成涉企证照工商通办导办台和窗口调整建设。 (三)正式实施阶段(2018年8月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相关审批部门正式实施涉企证照工商通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底前)。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是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集成和提升,是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市委编办做好统筹,市电政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和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本系统审批业务的指导。 (二)加强基础保障。根据涉企证照通办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窗口数量和位置,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配足配强窗口人员,研究制定窗口人员激励方案,着力提升窗口人员队伍稳定性。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要再造涉企事项通办办理流程,组织跨部门的业务培训,打造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全科受理型窗口人员队伍。 (三)加强宣传引导。对实行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网上通办指导服务力度,扩大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和受益面,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七、本通知自2018年10月5日起施行。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