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1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18〕12号)精神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海政发〔2018〕30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 全面调查我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我街道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街道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工作分工 第四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街道各村(社区)、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普查工作的落实。 村(居)委会要建立普查工作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资料搜集、审定和报告权,保障普查数据如实汇总和上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坚持质量控制。质量是普查的生命。要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对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大力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使经济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把普查宣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结合起来,与开展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同时,要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硖石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0日
附件
硖石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刚 副组长:丁国锋 成员由街道党政办、经贸发展办、民政办、财务办、统计信息中心、文体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信息中心,丁国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静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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