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26/2019-39837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16 09:42
所属栏目:安全生产监管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转发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危化企业

现将《嘉兴市应急管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规范特殊作业审批,严格落实应急值守,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30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