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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1号建议《关于解决农村刚需建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件

发布日期:2019-12-17 14: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号:[ ]


名 称: 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1号建议《关于解决农村刚需建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件
答复情况:

李建兴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刚需建房问题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主办。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官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反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两年刚需建房工作的进展

1.加强制度建设。刚需建房工作一直受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下镇村调研,指导工作开展。为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农户刚需建房工作的推动力度,2017年我市专门组建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海宁市解决农户刚需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年度刚需建房工作考核办法,将刚需建房工作纳入市对镇街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2017年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和配套刚需建房政策制定、“1+X”点的全面开启、年度刚需建房任务完成情况三个方面。2018年、2019年又分别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优化考核办法。

2.落实资金保障。2017年出台的《关于明确农户建房进新市镇、新社区的财政补助管理办法》(海政办发〔2017〕92号),大幅度提高市级财政补助额度,如多联排、双联排由原来的新市镇每户4万、新社区每户2万提高到每户最多补助8万。同时,下发的《关于减免“1+X”新村点红线范围内管线工程建设有关费用的通知》(海刚建办〔2017〕4号)进一步落实了电力、通信、水务、燃气等政策支持,减轻乡镇和农民的负担。市级财政补助2015年下发2000万元、2016年下发1412万元、2017年下发2507万元,2018年下发3925.17万元,累计达9844.17万元。

3.规范建房推进。严格下达刚需任务完成数,并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审批前进行公示,简化审批签字流程,合并村民建房申报资料,采用审批一张表形式,切实提高村民建房审批效率。2017年、2018年共计完成4046户刚需建房任务,切实做好刚需化解工作。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你们提出的刚需建房用地指标上进行明确,确保落实地基的建议。用地指标我市目前已从以下两方面予以保障:

1.做好空间保障。为保障农户刚需建房用地需求,配合新村庄布点规划的实施,我市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村民建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审查的意见》:一是符合村庄布点规划(2017优化完善版)且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理;二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地块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在组织批次农转用时统一进行挂账处理。400平方米以上的地块办理规划局部调整。《意见》为各镇(街道)审批农户刚需建房用地提供了依据。

2.做好用地保障。市委、市政府及高度重视保障刚需建房用地问题,在《关于建立土地指标有机整合调剂机制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7〕49号)文件中对保障刚需建房用地指标专门作了明确,同时要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应优先用于保障农户建房用地。2018年全市用于保障农户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806.3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369.6亩,共计2175.9亩。其中保障刚需建房新增建设用地175.3亩,对经认定的刚需农户申请建房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额保障。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快推进保留提升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市一直以来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都非常重视,在农村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道路改造、农村厕所革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方面投入较大,但由于农村量大面广,目前受益面还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接下来,在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化下,村庄建设将越来越美丽,受益群众也会越来越多。

(三)关于你们提到的有房无户、撤并点内危房解危的问题。自从2017年温州倒房事件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在全省进行了二轮的农村危房排摸。对于排摸出来的危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解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有房无户的危房,因缺失建设主体,建议可由属地镇制定政策,对其房屋进行妥善处置;对于撤并点内危房,鼓励进点建设,但受财力等方面因素限制,实在无法进点建设的,建议在符合建房政策的前提下,可进行维修加固,从紧控制。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解决农户刚需建房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镇、村共同化解要素资源制约,联动推进。下一步市刚需办将继续把农户刚需建房问题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有效开展工作并争取取得更大实效。市级层面将继续做好协调,确实保障刚需建房落实,镇级层面要配合市里、指导村里及时上报刚需建房资料,积极保障建房指标落实,村级层面对刚需建房户入库情况严格把关,确保入库农户满足刚需户鉴定要求,且将刚中之刚的农户确保及时入库,通过市—镇—村三级联动,确保刚需建房工作有序推进。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农村建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是我局答复意见,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姜洁佳,联系电话:87287076)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代表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官镇人大主席团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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