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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6/2019-39836 发文机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4-26 21:25
所属栏目:安全生产监管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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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应急管理局5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象公告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抽取30家单位列入5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象名单,现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办法(试行)》及《海宁市2019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并积极配合我局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联系电话:87288689)

检查重点内容: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内容)。

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

3、按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要求做好新上岗、在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如实记录。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按要求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演练工作。

7、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落实涉及本单位按相关行业领域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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