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8〕9号)及嘉兴市《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9〕6号)文件精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及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春节后生产经营单位复工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设施、设备需要重新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松懈情绪需要克服,安全生产意识和现场管理需要强化,尤其是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或未经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一方面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迅速恢复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复工安全管理,尤其是机器开机及检维修中涉及特种作业及外协作业的必须严格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制度方可进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掌握隐患排查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 (二)突出抓好新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上岗、调岗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全面强化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高危行业员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节后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方面知识的安全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宣传及执法检查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务必将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传达到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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