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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19-49439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10 08:48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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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海宁市和胜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纺织面料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万米纺织面料迁建项目

海宁市许村镇许村工业园区31号

海宁市和胜纺织有限公司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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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800万元,现将原有设备复合机1台,转移印花机2台,印刷机2台,卷布机1台,退布机2台,打卷机2台,压胶机1台等生产设备搬迁至海宁市许村镇工业园区31号,新购置复合机1台,压胶机2台,使用海宁市许村荡湾富明纺织印花厂的厂房,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形成年产500万米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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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废水纳管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压胶、复合、印花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高效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废气排放执行GB33/962-2015《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自屋顶排放,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须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况。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加强厂区绿化。

4.加强固废管理,做好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须收集后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弃置,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711日至20197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573-87586137

通讯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2305办公室 邮编:3144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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