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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19-49454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19 08:43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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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输变电项目

尖山新区新城路东侧、闻澜路南侧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①新建 110kV 恒逸变,采用全户内布置,位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主变本期容量 2×50MWA,远期容量2×50MWA、2×25MWA。②新建安江~恒逸 2 回 110kV 电线路,长度 2×2.86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 2×0.1km,电缆长度 2×2.76km。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定期洒水,防止干燥而产生大量扬尘,渣土尽早清运。废水:①施工泥浆废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用于洒水降尘,淤泥妥善堆放,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②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施工时,必须采用施工围栏;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 设备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尤其夜间不使用高噪声设备。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噪声:升压站采用全户内布置,同时采用低噪声的电气设备,主变噪 声源强小于 65dB(A)。固废:①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②废旧蓄电池、事故排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19722日至20197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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