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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0-55120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06 17:05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综合生态科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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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拟推荐表扬对象的公示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扬工作一批在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工作要求海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推荐王华庆9人为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个人表对象、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为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海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7288489

通信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

邮政编码:314400

电子邮箱:65231266@qq.com

 

 

海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个人

拟推荐表扬对象

王华庆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俞爱媚  嘉兴市海宁生态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何燕柳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科员

 

   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许村分队协管员

 

蒋佳怡  海宁市长安镇兴福村村民委员

 

杨一超  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斜桥分队工作人员

 

宓姚萍  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袁花分队协管员

 

徐雪良  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一级主任科员 

 

徐洪杰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项目推进办(生态环境办)主任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拟推荐表扬对象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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