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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0-56714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2 11:57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科室:水气科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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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我市国控断面单月首现Ⅱ类水

海宁市共有两个国控水质断面,分别为盐官枢纽和上河闸断面,也是我市的两个入海河流断面。根据1-11月水质采测分离结果显示,上河闸和盐官枢纽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水标准;11月盐官枢纽断面首次达到了Ⅱ类水标准,优于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Ⅲ类水目标要求。这是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的一个缩影。

一是推进“河长制”提档升级。出台《海宁市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方案》,规范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创新履职方式及方法96个市级水质监测点进行定位;更新完善265块市级河长制标识牌。印发《关于制定海宁市县级河道“一河(湖)一策”(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长单位全面编制“一河(湖)一策”升级“五水共治”河长制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河长在线管理考核。截至10月,全市各级河长共计巡河66163次,巡河率99.65%。二是狠抓重点治理工程推进。制定地表水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密监测提前预判水质变化、重点指标。全面实施上塘河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新建四个自动水质监测站已完成前期调查选址并进入设计环节。切实推进养殖尾水农田退水科学治理等一点一策措施三是“零直排区”建设提前完成。“一镇一策”的基础上,深化“一图三单”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类、公共区域为单元划分区块的要求,制定“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区域规划图”。加强项目指导协调,今年以来开展日常督查指导36次,发布督查通报、专项通报7次。11月底,列入年度任务的6个镇(街道)6个工业集聚区和18个生活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完成建设任务,投资3.49亿元12月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全部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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