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常态化,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主旋律,以“绣花功夫”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高分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二连冠”,以洁净、有序、靓丽的城市面貌迎接建党百年,根据《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兴市志愿者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化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力弘扬海宁“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新时代人文精神,围绕“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区”的目标,以规范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乡面貌、提升文明素养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管理绩效,传播文明风尚,锻造服务品牌,增进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推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发展,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海宁市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大队,局政委兼任大队长,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秘书处负责人、市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市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任副大队长,大队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科,负责全市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统筹协调,大队下设直属、硖石、海洲、海昌(开发区)、马桥、尖山、袁花、丁桥、斜桥、盐官(度假区)、周王庙、长安、许村、环卫中心十四个城市管理志愿服务中队,负责辖区城管志愿服务队伍的组建和具体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志愿服务内容和安排 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与城市管理相结合,用制度化实现常态化,推动城管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清洁家园,共创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社区街道、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广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广泛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城市“牛皮癣”、家居环境“四洁四美”等美化家园活动。组织十四支城管志愿者中队对十二个镇(街道)及主城区的乱堆放、乱倾倒、侵占盲道(绿地)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开展“文明养犬”志愿服务活动。借力主题党日、“四全”行动等活动,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组织志愿者赴村(社区)开展文明养犬“一站式”办理服务;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加大《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商贸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劝导教育。 (三)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指导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参加小区垃圾分类活动,协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等。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志愿服务,普及和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重视垃圾分类。 (四)开展“文明停车”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争做文明人 共建品质城”为主题的文明停车宣传志愿活动,采取“综合执法志愿者+媒体+市民代表”的新型志愿者服务模式,共同开展乱停车文明劝导,加大《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通过“大手牵小手”的形式,积极宣传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五)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围绕202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菜单,积极参与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走访、法规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使群众的和谐理念、道德水平、法治思维、自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营造“人人都是实践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城市管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精准发力。各志愿服务中队要履行好相关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引导,明确责任工作人员,科学细化制定年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全局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动参与各项志愿活动开展。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志愿者协会要充分发挥城管志愿队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强化对城管志愿服务队的指导,进一步整合资源、借势借力、统筹推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文明实践,确保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的有力开展。 (二)广泛发动,群策群力。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是新时代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志愿服务中队要广泛发动,积极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沿街商户、青年学生等参与城市管理,树立“城市是我家”理念,不断丰富活动形式、路径和载体,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提升志愿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三)营造氛围,扩大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作用,并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围绕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氛围,加大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要及时收集信息,积极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发现、解决问题的典型事例以及涌现的先进群体和志愿者个人,为助力城市管理提供舆论宣传支撑和保证。 附件:海宁市2020年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计划 海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海宁市志愿者协会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