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部门: 现将《硖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硖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硖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方便居民群众、个体经营户和企业(单位)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AB岗工作制度,就是在各窗口对每个岗位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A岗是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承担主要责任。B岗为A岗的配角,在A岗临时外出(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或公务繁忙时,代替A岗行使岗位职责,或协助和配合A岗做好工作。 第三条 中心窗口每个职位按要求全部设置AB岗。现任岗位人员一律定为该职位的A岗,B岗在本部门、本窗口或邻近窗口的人员中确定。B岗人员可确定1人或2人。 第四条 当A岗离岗期间,B岗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 1.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答和处理; 2.接收上报A岗的材料,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并认真做好记录; 3.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第五条 A岗离岗前,必须提前向B岗做好交接工作。B岗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A岗离岗期间,必须与B岗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通畅。 第六条 A岗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要主动顶岗。 第七条 A岗外出返回后,应告知B岗。B岗应告知A岗外出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 第八条 各窗口应认真落实AB岗工作制,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无间断,服务不缺位。 第九条 各窗口应为B岗学习A岗工作业务提供条件,使B岗了解掌握A岗的工作情况,保证B岗人员能熟练办理A岗的工作。 第十条 AB岗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应于调整当日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AB岗制度执行情况,列入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对AB岗擅自离岗、延误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失误和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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