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镇人居生活品质,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嘉兴市犬类管理“扩面 提质 强效”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和海宁市人大《关于扩大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现将《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永猛
联系电话:0573-87262123
联系地址:海宁市人民路181号
邮编:314400
附:《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日
《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链接:关于对《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扩大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09:23
信息来源:海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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