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附件2 表一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附件3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06宗,予以许可106宗,其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83宗,农村危旧房建房审批23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3248次,主要为应急管理2677次,社会事业523次,村镇建设48次。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2次,给付总金额3626949元,主要为五保人员供养救济支出。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8次,均为法律援助初审。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长安镇(高新区)2020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3384宗。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调解725宗,生育登记475宗、独生子女证发放16宗,统计调查8宗、统计监督检查5宗、人口普查1宗,乡道、村道的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设置16宗,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监督管理220宗,村庄、集镇规划编制4宗,对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14宗,门(楼)牌号码的编制、变更、撤销1900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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