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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3785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14 14:48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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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1年第161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1年10月14日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和兴路65号院、阿城区金都街道金源世家小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10月14日起离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道、阿城区金都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要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海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医院时还应配合查验行程卡。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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