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曹蓉等4名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公务员法》、中组发〔2019〕10号文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对2020年新录用参公人员曹蓉、陈玲依、邬骊旦、左湘宁4名同志进行试用期满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上述同志为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算起。 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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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曹蓉等4名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公务员法》、中组发〔2019〕10号文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对2020年新录用参公人员曹蓉、陈玲依、邬骊旦、左湘宁4名同志进行试用期满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上述同志为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算起。 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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