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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4333 发文机关: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11-05
责任部门: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人事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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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2021年11月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六)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2名,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11月12日16:3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户口本原件扫描件;④个人简历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1115849549@qq.com。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人事科0573-87036229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资格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并向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发送通知书并电话联系,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 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医院网站、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036229

监督电话:0573-89230011,87017385,87017301

附件:1.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1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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