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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1-64336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08 08:49:04
所属栏目:政府涉企信息公开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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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本公告所列海宁旭翔包装有限公司等159家公司(见附件1),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惠州市三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等6家分公司(见附件2),经查自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海宁市健强橡塑制品厂等6家个人独资企业(见附件3),经查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反了国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局提出;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87230507。

上述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名单详见中国海宁(http://www.haining.gov.cn/)--信息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事项--公告公示。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清单.docx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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