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1年度海宁市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意见》(海乡振办〔2021〕11号)和《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农民大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嘉农培办〔2021〕3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人才强农战略,加快构建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人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农民大学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要求热爱农业,身体健康,作风良好,业绩突出,具有教育部电子注册专科文凭的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村级班子成员、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服务管理人员、种养大户和有志于农业创业的农村青年等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层次及专业设置 本科:浙江农林大学,开设农学专业。 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等四个类别。重点突出实践性教学,注重培养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学生可根据自己特点以及需要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选学一定数量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的,授予相应高等教育成人本科学历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阶段(8月11日-8月23日)。由各镇(街道)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员的宣传发动和招收报名工作。报名采用本人申请、镇(街道)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报名表于8月23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①报名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蓝底二寸证件照4张。②考试报名费和成人高考考前辅导费800元。 (二)考前辅导阶段(9月1日—9月30日)。制定成人高考辅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成人高考科目试题满分为450分。 层次 科类 考试科目 专升本 农学类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三)考试录取阶段(10月中旬-12月中旬)。 1.10月中旬组织参加成人高考。 2.11月下旬日公布高考成绩。 3.12月中旬完成录取工作。 四、招生任务 2021年全市招生任务24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学习费用 根据《海宁市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海委人才办〔2019〕2号)文件精神,就读农业对口专业取得大专和本科学历的农民和村干部,凭学历证书及学费缴纳凭证,给予学费80%的一次性奖励。 各镇(街道)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措施,积极发动,强化保障,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圆满完成。联系人:张燕平,联系电话:87238340,13757368816(660816)。 附件:1.2021年度海宁市农民大学生招生任务数 2.农民大学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专科起点升本科) 3.2021年海宁市第十四届农民大学生报名汇总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