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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5442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20 14:48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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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2021年第208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奥林匹克花园E3栋、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大话南门小区5号楼、文艺路街道自由自宅小区B座、未央区未央湖街道翰林北苑小区5号楼、经开区北二环佳家花园小区9号楼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要求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碑林区长安路街道、文艺路街道、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张家堡街道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鉴于陕西省西安市要求市民非必要不出市,离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对陕西省西安市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解除除蛟川街道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临时封闭管理,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综合研判,决定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除蛟川街道以外区域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镇海区蛟川街道来(返)海宁人员维持“14+7”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1年12月20日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祥城小区二期(14号楼、15号楼、16号楼围合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12月20日起离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华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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