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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1-65604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24 13:41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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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2021年第210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龙家寨村,航天基地聚福苑小区5号楼、智慧谷小区1号楼,浐灞生态区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27号楼、长鸣路恒大御龙湾小区2号楼,国际港务区京东亚洲一号员工宿舍、新筑街道潘罗村、西航花园A区80号楼,未央区谭家街道红旗社区17号楼、未央宫街道海璟台北湾南区6号楼,曲江新区曲江公馆和园4号楼、中冶一曲江山社区海天华庭5号楼、保利春天里社区保障性住房中心乐居小区7号楼,灞桥区红旗街道恒大绿洲小区24号楼、纺织城街道电建四公司家属院宿舍楼,莲湖区枣园街道莱茵小城8号楼、汉城壹号小区2期6号楼、自强路街道泊澜地小区3号楼、土门街道惠南社区西石围小区、红庙坡街道大兴九臻小区6号楼,高新区丈八街道名城天下6号楼、晶城秀府3号楼、双水磨小区6号楼、罗马景福城3号楼、丈八沟街道高新6路绿港花园、电子城街道糜家桥小区18号楼,长安区韦曲街道瓜洲村、南里王村、智慧城31号楼、长安剧团家属院、西韦北堡德佳公寓77号、郭杜街道翠堤湾小区1号楼、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8号2号楼,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常春藤花园东区1号楼,雁塔区漳浒寨街道中航华府小区6号楼、康宁路9号康宁小区5号楼、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唐园小区12号楼、万象春天10号楼、枫叶高层43号楼、丈八街道北沈新世纪北区三号楼、丈八街道科技六路4号香榭兰岛小区、丈八街道科技二路古晋食府商住楼1号楼,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万尾村、江龙村周屋组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要求陕西省西安市发现阳性病例县(市、区)、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人员应暂缓来(返)海宁;对来(返)海宁的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的来(返)海宁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综合研判,要求对陕西省西安市除发现阳性病例县(市、区)外的地区来(返)海宁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对12月12日起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咸阳市潍城区,12月19日起从河南周口市沈丘县来(返)海宁的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1年12月22日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小区二期(6栋、7栋围合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对自2021年12月22日起离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自2021年12月22日起离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各镇(街道)要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返)海宁人员排查,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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