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持证就业困难人员: 2021年度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从2022年2月8日开始至2022年4月29日结束。请各用人单位与持证就业困难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 1.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3) 《海宁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申领表》、《海宁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人员名册表》。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市民卡原件(需开通金融功能);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海宁市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3.受理地点: (1)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人力社保局人社服务大厅二楼8号窗口;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 联系电话:89232757、87299150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