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六稳六保”专题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疫情筹措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25 11: 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就是稳企业,稳企业就是稳社会。为有效缓解海外疫情给我市带来的就业压力,让已在海宁就业的人员不失业,根据《海宁市应对疫情稳企业稳就业工作方案》、《应对疫情稳员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市需筹备一个不少于10000人规模的应急就业岗位库,帮助有需要的企业和员工阶段性上岗就业,以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实现就业稳、企业稳、社会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岗位来源

(一)通过企业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大数据信息,深入挖掘我市民营企业缺工需求不少于5000个,作为应急岗位库首选来源。

(二)号召我市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平台、各乡镇街道以及有重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筹措设立各类绿化保洁、物业员、工程建设员等阶段性岗位不少于5000个,作为应急岗位库重点来源。(应急岗位数分配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筹措应急岗位库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用工需求、重点项目在建工程,深入挖掘应急就业岗位,特别是无学历要求、低门槛岗位,用于必要时提供给因疫情影响阶段性失业的企业富余员工。

(三)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20年4月3日前通过钉钉将筹措的就业岗位和分管领导及联系人等信息(详见附件2)报送给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志伟 (联系电话:15712611107、571107)。


海宁市应对疫情稳企业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