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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保补贴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25 11: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度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受理工作202114日开始至2021430日结束。请各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

1.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3) 海宁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申领表、《海宁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人员名册表》。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银行卡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海宁市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3.受理地点:

1)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用工补贴:人力社保局人社服务大厅二楼;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

联系电话:8729915089232756

.特别注意事项:

因启用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社保缴费到账后才能申请办理相应月份社保补贴。建议涉及申请2020年12月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2月以后申请补贴。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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