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宁欣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端聚酯包装产业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万凯产业园内 | 海宁欣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海宁欣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端聚酯包装产业项目选址于海宁市尖山新区万凯产业园,租用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用面积46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购置自动片材生产线、全自动分切机、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高端聚酯包装产业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本项目拟在挤出涂布烘干工序上方加装捕集装置,废气收集效率均达到85%,收集后的废气采用同一套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装置净化效率在75%以上,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1、本项目废油桶、除油桶外的危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和废紫外灯管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2、建议该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企业需加强管理,暂存点地面硬化严格防渗防漏,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固废转移的规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 4、噪声:合理布局,尽量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维修;加强厂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573-87803068;传真:0573-87803068 通讯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企业服务大楼415;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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