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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2/2021-59761 发文机关: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26 11:19
所属栏目:稳岗就业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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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就业领域事项)失业补助金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500元/月。

咨询电话:0573-8923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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